2019年1月19日 星期六

公共圖書館人員專業知能與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暑期研習班


時值二十一世紀的今日,民眾探索、取得、使用資訊的方式已有顯著的改變,這些改變影響了圖書館的服務,也因此,公共圖書館館員必須具備多樣化的知能,以因應社區與民眾多元和不斷變化的需求。公共圖書館的館員必須能夠:(一) 向公眾說明圖書館的政策;(二) 承諾對公眾提供優質服務;(三) 向他們所服務的社區展現能力和禮貌的形象;(四) 評估與明瞭社區需求;(五) 與社區相關團體或個人共同合作;(六) 在社區政治和社會的脈絡與結構下工作;(七) 明瞭圖書館服務的歷史與發展;(八) 接受過良好的職位培訓;(九) 評估公共圖書館活動和服務的有效性;(十) 選擇館藏資源並為所有圖書館資源的使用提供建議;(十一) 與其他工作人員有效地溝通與工作;(十二) 規劃未來;(十三) 運用現有和新興科技於資訊和傳播;(十四) 願意嘗試新的想法和做法;(十五)為圖書館服務募款 (I & J Management Services, 2016; State Library of Iowa, 2017)。公共圖書館館員必須透過繼續教育加強自我的專業知能,方能為社區和民眾提供優質服務。



國家圖書館(2013)於2013年間訂定《公共圖書館工作人員專業知能》,將我國公共圖書館工作人員所需具備之專業知能分為三群、十大構面,60項知識領域(表 1),這三大群包含:
(一)   基礎知能:為所有投身於圖書館事業的工作人員所必備之知能。
(二)   一般知能:包括環境與政策法規、通用技能、繼續教育與終身學習等三個構面,為各級公共圖書館所有的工作人員所必備之知能。
(三)   進階知能:包括資訊組織與管理、讀者與資訊服務、閱讀與推廣、資訊科技應用、行政與管理、研究發展與創新等六構面,可由各館依個別館員的職務來挑選組合他們所需具備的進階知能領域。

表1 我國公共圖書館工作人員專業知能
構面
知識領域
基礎知能–從事圖書館事業必備之基礎
1.基礎知能
1.1 瞭解圖書館事業發展史
1.2 瞭解圖書館的價值、角色與功能
1.3 瞭解圖書館相關法規
1.4 瞭解圖書資訊專業倫理,具備良好工作態度與服務熱誠
1.5 瞭解知識生產鏈與資訊生命週期
1.6尊重智識自由與資訊取用自由
一般知能 – 所有公共圖書館工作人員必備之知能
2. 環境與政策法規
2.1 瞭解行政法規與政策,如智財法規、個資法、資訊政策等
2.2 瞭解出版趨勢,包括數位出版、數位內容等
2.3 熟悉相關機構之任務與宗旨,包括母機構及相關的資訊傳播機構、文化教育機構、學會組織、非營利組織等
2.4 具備在地知識,並能參與社區活動、協助社區發展
3. 通用技能
3.1 具備人際溝通與表達能力,包括領導力、人際關係、團隊合作、口語表達、簡報技巧等
3.2 具備問題解決能力,包括實驗精神、分析思考、策略規劃等
3.3 懂得情緒管理,包括具備適應力與抗壓性
3.4 具備方言及第二外語等多元語言能力
3.5 具備行銷、推廣與公關之能力,包括能與同業、異業結盟
3.6 具備文書與寫作能力,包括寫作能力、公文書撰寫等
3.7 具備衝突處理與危機管理的能力
3.8 具備閱讀素養,能理解並分析字句的意義
3.9 瞭解資訊、通訊、數位技術之基本知識及應用
3.10 具備資訊軟體應用能力,包括文書處理、簡報軟體、多媒體設計、電子郵件、社會性軟體等
4. 繼續教育與終身學習
4.1 參與職前訓練,熟悉負責業務
4.2 把握在職繼續教育機會,提升專業知能
4.3 具備新知學習能力,致力於專業發展
4.4 力行生涯規劃,不斷自我學習與成長
進階知能 – 依館員的工作職務挑選組合
5. 資訊組織與管理
5.1 熟悉館藏發展的概念與方法,包括館藏的徵集與淘汰、保護與典藏、書面館藏發展政策等
5.2 熟悉資訊組織的概念與方法,包括分類編目、詮釋資料、索引摘要、知識組織、發展趨勢(如RDA)等
5.3 熟悉文獻蒐集、整理與典藏的概念與方法,包括地方文獻、特色文獻等
5.4 熟悉數位資源管理的概念與方法,包括授權、權限管理、談判與議價、維護與管理等
5.5 熟悉數位典藏與資料庫建置的概念與方法,包括機構典藏與資料庫、電子書之建置等
6. 讀者與資訊服務
6.1 瞭解各類型讀者的資訊行為,包括其資訊需求、資訊尋求行為與資訊使用等
6.2 提供分齡、分眾、分流之多元讀者服務,包括聽視障、銀髮、新住民、青少年、兒童等族群
6.3 瞭解提供閱覽流通服務的概念與方法
6.4 瞭解提供資訊檢索服務的概念與方法
6.5 瞭解提供參考諮詢服務的概念與方法
6.6 瞭解提供學科知識與服務的概念與方法
6.7 瞭解提供館際合作與文獻傳遞服務的概念與方法
6.8 瞭解設計與進行資訊素養與利用教育的概念與方法
6.9 瞭解數位學習與其應用的概念與方法
7. 閱讀與推廣
7.1 具備活動(或服務) 設計與執行之能力
7.2 具備策展規劃文藝、文創、展演之能力
7.3 具備編製主題書目與閱讀推薦書單之能力
7.4 具備閱讀素養指導之能力
8. 資訊科技應用
8.1 瞭解系統分析與程式設計的概念
8.2 瞭解資訊安全之規範與標準
8.3 具備館內資訊設備管理能力,包括電腦、機房、自助借還書機、安全門禁、多媒體播放設備、行動智慧型載具等
8.4 具備館內資訊系統管理能力,包括圖書館自動化系統、電子資源管理系統等
8.5 具備圖書館網站管理能力
9. 行政與管理
9.1 具備企業家精神,以企業執行長自居,有行動力、具超級營業員精神、化不可能為可能
9.2 具備人力資源管理能力,包括圖書館工作人員與志工的招募與管理
9.3 具備財務管理能力,包括預算編列與執行、成本效益分析、建立社區資源檔案、尋求社會資源等
9.4 具備服務品質管理與專案管理能力,包括流程管理、履約期程管理等
9.5 具備媒體經營能力,包括媒體發言、媒體公關、新聞稿撰寫等
9.6 具備圖書館建築與環境管理能力,包括綠建築、設計書圖、綠美化、空間安全管理、氛圍營造、無障礙空間、公共藝術等
9.7 瞭解管考與評核的相關規定與進行方式
9.8 瞭解政府採購法與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10. 研究發展與創新
10.1 掌握圖資領域主要研究發現和相關文獻
10.2 熟悉並能應用量化與質性的研究方法
10.3 懂得設計與施行讀者需求與滿意度調查
10.4 運用研究結果,創新思考業務與服務
10.5發表本館調查、研究與服務成果
資料來源:國家圖書館(2013)。我國公共圖書館工作人員專業知能研訂芻議。檢自:http://nclfile.ncl.edu.tw/nclhistory/upload/P1030620001/cats/%E7%A0%94%E8%A8%82%E8%8A%BB%E8%AD%B0%E6%89%8B%E5%86%8A(NCL%E7%89%88)1-41.pdf.

根據鍾穎潔(2017)針對441位各級公共圖書館館員所進行的調查指出,公共圖書館館員加強專業的主要途徑包含參加研習班(63.6%)、與同儕學習(53.4%)、參加研討會(46.4%)、閱讀專業期刊(35.5%)、參加認證(21.6%)、回學校進修(13.9%),惟該項調查的對象在直轄市立圖書館分館(區館)、縣市立圖書館分館、鄉鎮圖書館的比例總計僅有27.2%。

根據該研究的統計結果,公共圖書館館員認為最重要的前五項專業知能依序為:(一) 懂得情緒管理,包括具備適應力與抗壓性;(二) 瞭解圖書資訊專業倫理,具備良好工作態度與服務熱誠;(三) 具備衝突處理與危機管理的能力;(四) 具備人際溝通與表達能力,包括領導力、人際關係、團隊合作、口語表達、簡報技巧等礎知能,以及(五) 具備問題解決能力,包括實驗精神、分析思考、策略規劃等。公共圖書館館員最為具備之專業能力則為「瞭解圖書資訊專業倫理,具備良好工作態度與服務熱誠」。

表2為該研究中所指出之公共圖書館館員知識領域具備程度排行,整體而言,平均數皆未達4.0,顯示公共圖書館館員對自我在各知識領域的具備程度平均而言皆未達滿意程度。若以平均數3.5為界線,則僅有約四分之一強(28.3%)的知識領域在3.5以上,集中於通用技能(六項)、通用技能(四項)、基礎知能(三項)、繼續教育與終身學習(三項)四個構面;最後四分之一的知識領域則主要集中於資訊科技應用(四項)、環境與政策法規(一項)、行政與管理(三項)、資訊組織與管理(四項)、研究發展與創新(二項)、基礎知能(一項)六個構面。比較前後四分之一的知識領域可發現,除基礎知能夠面有所重疊外,其餘構面皆互斥,凸顯了館員專業培訓應加強的構面,建議可規劃較有系統的研習班、研討會加強館員在這些方面的專業知能。

表2 公共圖書館館員知識領域具備程度排行
知識領域
平均數
1.4 瞭解圖書資訊專業倫理,具備良好工作態度與服務熱誠
3.76
1.6 尊重智識自由與資訊取用自由
3.69
3.3 懂得情緒管理,包括具備適應力與抗壓性
3.66
6.3 瞭解提供閱覽流通服務的概念與方法
3.65
6.4 瞭解提供資訊檢索服務的概念與方法
3.61
3.8 具備閱讀素養,能理解並分析字句的意義
3.61
4.1 參與職前訓練,熟悉負責業務
3.59
3.1 具備人際溝通與表達能力,包括領導力、人際關係、團隊合作、口語表達、簡報技巧等
3.55
3.10具備資訊軟體應用能力,包括文書處理、簡報軟體、多媒體設計、電子郵件、社會性軟體等
3.55
4.3 具備新知學習能力,致力於專業發展
3.54
4.4 力行生涯規劃,不斷自我學習與成長
3.54
3.2 具備問題解決能力,包括實驗精神、分析思考、策略規劃等
3.53
6.2 提供分齡、分眾、分流之多元讀者服務,包括聽視障、銀髮、新住民、青少年、兒童等族群
3.53
1.2 瞭解圖書館的價值、角色與功能
3.52
6.5 瞭解提供參考諮詢服務的概念與方法
3.52
3.6 具備文書與寫作能力,包括寫作能力、公文書撰寫等
3.52
4.2 把握在職繼續教育機會,提升專業知能
3.51
3.7 具備衝突處理與危機管理的能力
3.48
3.9 瞭解資訊、通訊、數位技術之基本知識及應用
3.47
6.1 瞭解各類型讀者的資訊行為,包括其資訊需求、資訊尋求行為與資訊使用
3.42
6.7 瞭解提供館際合作與文獻傳遞服務的概念與方法
3.34
7.1 具備活動(或服務)設計與執行之能力
3.33
6.9 瞭解數位學習與其應用的概念與方法
3.33
6.6 瞭解提供學科知識與服務的概念與方法
3.32
7.3 具備編製主題書目與閱讀推薦書單之能力
3.31
10.4 運用研究結果,創新思考業務與服務
3.31
1.3 瞭解圖書館相關法規
3.30
6.8 瞭解設計與進行資訊素養與利用教育的概念與方法
3.29
5.1 熟悉館藏發展的概念與方法,包括館藏的徵集與淘汰、保護與典藏、書面館藏發展政策等
3.28
7.4 具備閱讀素養指導之能力
3.27
9.2 具備人力資源管理能力,包括圖書館工作人員與志工的招募與管理
3.27
9.4 具備服務品質管理與專案管理能力,包括流程管理、履約期程管理等
3.26
3.4 具備方言及第二外語等多元語言能力
3.25
10.5 發表本館調查、研究與服務成果
3.25
2.1 瞭解行政法規與政策,如智財法規、個資法、資訊政策等
3.24
7.2 具備策展規劃文藝、文創、展演之能力
3.18
3.5 具備行銷、推廣與公關之能力,包括能與同業、異業結盟
3.18
9.8 瞭解政府採購法與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3.18
2.2 瞭解出版趨勢,包括數位出版、數位內容等
3.16
2.4 具備在地知識,並能參與社區活動、協助社區發展
3.16
1.5 瞭解知識生產鏈與資訊生命週期
3.16
9.3 具備財務管理能力,包括預算編列與執行、成本效益分析、建立社區資源檔案、尋求社會資源等
3.16
9.5 具備媒體經營能力,包括媒體發言、媒體公關、新聞稿撰寫
3.16
8.3 具備館內資訊設備管理能力,包括電腦、機房、自助借還書機、安全門禁、多媒體播放設備、行動智慧型載具等
3.14
10.3 懂得設計與施行讀者需求與滿意度調查
3.14
8.4 具備館內資訊系統管理能力,包括圖書館自動化系統、電子資源管理系統等
3.13
2.3 熟悉相關機構之任務與宗旨,包括母機構及相關的資訊傳播機構、文化教育機構、學會組織、非營利組織等
3.13
9.1 具備企業家精神,以企業執行長自居,有行動力、具超級營業員精神、化不可能為可能
3.13
9.6 具備圖書館建築與環境管理能力,包括綠建築、設計書圖、綠美化、空間安全管理、氛圍營造、無障礙空間、公共藝術等
3.12
5.2 熟悉資訊組織的概念與方法,包括分類編目、詮釋資料、索引摘要、知識組織、發展趨勢(如RDA)等
3.11
9.7 瞭解管考與評核的相關規定與進行方式
3.10
5.3 熟悉文獻蒐集、整理與典藏的概念與方法,包括地方文獻、特色文獻等
3.05
10.1 掌握圖資領域主要研究發現和相關文獻
3.04
1.1 瞭解圖書館事業發展史
3.00
10.2 熟悉並能應用量化與質性的研究方法
2.99
8.5 具備圖書館網站管理能力
2.96
8.2 瞭解資訊安全之規範與標準
2.96
5.5 熟悉數位典藏與資料庫建置的概念與方法,包括機構典藏與資料庫、電子書之建置等
2.95
5.4 熟悉數位資源管理的概念與方法,包括授權、權限管理、談判與議價、維護與管理等]
2.94
8.1 瞭解系統分析與程式設計的概念
2.77
資料來源:鍾穎潔(2017)。臺灣地區公共圖書館館員專業能力認證研究(未出版之碩士論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臺北市。

舉辦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暑期)研習班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提升圖書館同道的專業知能,若按照前述分析來看,開Python程式設計應該是很合適的。除此之外,大家覺得還有甚麼課要開呢?當然,前述分析主要限於公共圖書館,大學圖書館的同道在專業知能上又有甚麼要補強的呢?

參考文獻:

  1. I & J Management Services (2016). Guidelines, standards and outcome measures for Australian public libraries. Deakin, ACT : Australian Library and Information Association. Retrieved from https://www.alia.org.au/sites/default/files/20160714%20Guidelines%20Standards%20and%20Outcome%20Measures%20for%20Australian%20Public%20Libraries%20-%20MANUSCRIPT%20VERSION_0.pdf.
  2. State Library of Iowa (2017). In Service to Iowa: Public Library Standards. Retrieved from https://www.statelibraryofiowa.org/about/gov/MeetingMaterials/fy18/dec-8/in-service-to-iowa-public-library-standards-6th.pdf.
  3. 國家圖書館(2013)。我國公共圖書館工作人員專業知能研訂芻議。檢自:http://nclfile.ncl.edu.tw/nclhistory/upload/P1030620001/cats/%E7%A0%94%E8%A8%82%E8%8A%BB%E8%AD%B0%E6%89%8B%E5%86%8A(NCL%E7%89%88)1-41.pdf。 
  4. 鍾穎潔(2017)。臺灣地區公共圖書館館員專業能力認證研究(未出版之碩士論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臺北市。



2018年11月30日 星期五

日本連續劇裡的甘草人物

喜歡看日本連續劇除了是小時候家裡沒買錄放影機跑去阿姨家看土曜劇場、火曜劇場、西部警察、特搜最前線之外 (其實我不太看千八拉的,除了遠山金先生),還蠻喜歡大部分日本連續劇11集結束的緊湊。

另一個原因是日本連續劇總有些主角之外的甘草人物,有時他們反而更吸睛。例如:

  1. 大搜查線中看似無能的灣岸署署長與副署長 (啥時會出復刻版啊)
  2. HERO 裡那個無所不能的什麼料理都「有喔」的酒吧老闆
  3. 高嶺之花裡發誓要騎單車環日本一周的中輟中學生,以及喜歡cosplay的女中學生
  4. 派遣醫生Doctor-X裡的派遣醫案內所所長(經紀人) 神原晶,每次看他拿著高檔哈密瓜要去請款,然後不自覺跳起舞來就覺得很有趣。

2018年11月7日 星期三

千湖之國的公共圖書館體系

芬蘭最早的圖書館法(Library Act)在1928年頒布,其後歷經幾次修訂。最近的二次修訂分別在1998年 (Library Act, 904/1998)和2016年(Public Libraries Act, 1492/2016)。就我自己檢閱1998年和2016年的這兩份法案,其實雖稱為圖書館法,但內容乃是針對公共圖書館,因此在2016年的修訂將其正名為公共圖書館法,使之名實相符。

2016年的公共圖書館法中提到了國家發展責任和區域發展責任,並謂教育和文化部在經過地方當局同意後可以指派公共圖書館承擔這些責任。然而在公共圖書館法裡並未明述這些責任,在1998年的圖書館法則透過 Library Decree 講得稍微明白一點,理論上應該有新版的Library Decree,可是找不到呀 (Email去給芬蘭教育和文化不了,看有沒有人回信,哈)。這幾年芬蘭的區域治理架構好像有調整,公共圖書館的運作也跟著配合調整了吧。以下就以1998年的Library Decree說明

一、公共圖書館的中央圖書館 (central library of public libraries)

我想這是有點像公共圖書館法(1492/2016)中提到負責國家發展責任的圖書館,大家猜得出來,就是由赫爾辛基市立圖書館擔任。根據Library Decree (1078/1998) 中指出,中央圖書館的任務為:

  1. 作為國家級館際互借中心;
  2. 促進公共圖書館之間以及公共和科學圖書館之間的合作;
  3. 制定籌劃圖書資訊服務所需的共同方法和手段;
  4. 履行主管部門指派的其他職責。

二、省級圖書館 (Provincial Library)

這個省級圖書館應該相當於負責區域發展責任的圖書館。Wikipedia指出,芬蘭共分為19個區域(Region),另外在2010年則成立六個Regional State Administrative Agencies,加上Åland做為第七個Region,部分取代了原來省的概念。以赫爾辛基市圖書館為中心,芬蘭在全國形成20個區域圖書館中心(或稱省圖書館)。區域圖書館中心是由被指派的公共圖書館所負責維運,由國家給予經費資助。在Library Decree的規範下,區域圖書館中心支援該區域內公共圖書館的資訊和館際互借服務。省級圖書館的任務為:


  1. 支持所負責區域的公共圖書館資訊和館際互借服務;
  2. 開發與其自身業務範圍有關的資訊服務;
  3. 在業務範圍內提供經過訓練的工作人員;
  4. 履行行主管部門指定的其他職責。

三、國家省辦公室 (State Provincial Office)

負責業務如下:


  1. 與主管部門合作,關注和促進民眾所需的圖書資訊服務,並評估服務的可及性和品質;
  2. 促進區域、國家以及國際層級與圖書資訊和服務領域有關的發展計畫;
  3. 執行主管部門指定的其他職責。

在芬蘭公共圖書館法裡有規定,地方當局,即市政當局,負責籌劃公共圖書館的運作。

總結來看,芬蘭各城市的公共圖書館還是走總分館制,但也可以和其他城市合作。另外,全國以赫爾辛基市圖書館為公共圖書館中心圖書館,再搭配區域圖書館協調區域內的公共圖書館發展。

千湖之國的公共圖書館人員資格

圖片來源

2017年芬蘭頒布了新的公共圖書館法,我還沒找到相對應的Library Decree (不知道是要翻譯成施行細則還是行政命令),只能先拿1998年頒布的Library Decree (1078/1998)來瞧瞧。其中第四節提到了館員資格,大致內容如下:


  1. “圖書館法”(904/1998)第8節第1小節中提及充足數量、符合資格的圖書與資訊服務人員,係指至少三分之二的人員必須具有大學學位,大學文憑或職業資格,其中包括或已經補充(has been supplemented)在大學或職業機構至少獲得20學分的圖書資訊相關課程。
  2. 負責市級圖書資訊服務的人員所需的資格應為更高的大學學位,其中包括或已經補充至少35學分的圖書館資訊相關課程(從內容來看很像是館長的資格)。

千湖之國的公共圖書館法


千湖之國... 你們知道的...芬蘭,除了風光明媚之外,公共圖書館也是全球知名。

你知道嗎?芬蘭在2017年廢除了圖書館法 (Library Act)(904/1998)。

當然,我是在驚嚇你們的。因為2017年芬蘭訂了公共圖書館法 (Public Library Act)(1492/2016)。

以下是透過Google大神的神翻譯,和老編修飾後的中文翻譯。

芬蘭Public Libraries Act公共圖書館法 (1492/2016) 


第一節 適用範圍 

本法規定了公共圖書館與運營,以及在地方、區域和國家層級的推廣活動。本法還載有關於圖書館間合作的規定,以及中央政府對公共圖書館的財政資助。

第二節 目標 

(一) 本法案的目標是促進: 

1. 每個人都有平等獲得教育和文化的機會;

2. 資訊的可用性和使用;

3. 閱讀文化和多種素養技能; 

4. 終身學習和能力發展的機會; 

5. 積極的公民權、民主和言論自由。 

(二) 這些目標的實施基於社區意識,多元主義和 多元文化。 


第三節 定義 

就本法而言: 

(一) 公共圖書館是指供所有人口群體使用的市立圖書館服務; 

(二) 國家發展責任(national development responsibility)乃指定給特定公共圖書館相關責任,以幫助所有其他公共圖書館以平衡和公平的方式發展其活動; 

(三) 區域發展責任(regional development responsibility)是指賦予給特定公共圖書館相關責任,以支持位於業務運作區域內之其他公共圖書館努力改改善其經營狀況。 


第四節 國家主管機關的職責 

(一) 教育和文化部(Ministry of Education and Culture)負責全國公共圖書館政策,以及該政策的訂定。 

(二) 以地區國家行政當局的身分,地區國家行政機構 (Regional State Administrative Agencies)負責: 

1. 在其所在地區內幫助實現全國公共圖書館政策的目標;

2. 監督和評估其所在地區內公共圖書館的運作; 

3. 促進地方、區域、國家和國際性的公共圖書館發展計畫; 

4. 執行教育和文化部分配給他們的任何其他職責。 


第五節 地方當局的職責 

(一) 地方當局,即市政當局,負責籌劃公共圖書館的運作。們可以獨立籌劃公共圖書館的運作、與其他城市合作,或以其他方式運作。 

(二) 地方當局應就公共圖書館關鍵問題之決策諮詢居民,作為他們有責任讓居民參與和施加影響的一部分,如地方政府法(Local Government Act, 356/1995)。

(三) 必要時,地方當局應與其他當局,圖書館領域的參與者和其他市政當局(corporation)合作。


第六節 公共圖書館的職責 

(一) 公共圖書館的任務是: 

1. 提供館藏、資訊和文化內容; 

2. 維持多樣化和最新的館藏; 

3. 提倡閱讀和文學; 

4. 在獲取和使用資訊和多種素養技能方面提供資訊服務,指導和支持;

5. 為學習、娛樂活動、工作和公民活動提供場所; 

6. 促進社會和文化對話。 

(二) 除了(一)提到的職責外,一個公共圖書館可能被指定執行國家發展責任、區域發展責任或特殊任務。

(三) 為了能夠履行(一)所述的職責,公共圖書館應具備足夠的房舍、現代化的設備,以及足夠和稱職的工作人員。


第七節 國家發展責任 

(一) 為了幫助公共圖書館以平衡和公平的方式開展公共活動,被賦予國家發展責任的圖書館應當提供共享服務給所有公共圖書館,並促進公共圖書館之間的合作。 為了提供共享服務,國家發展責任應與公共圖書館和其他類型圖書館合作執行。

(二) 經地方當局同意,國家發展責任可以被分配到一個擁有和國家發展責任相關之多種國家和國際圖書館專業知識、且具備充足資源的公共圖書館。

(三) 若前述公共圖書館從根本上未能履行國家發展責任,且在糾正後仍未改善,則可以撤銷其肩負國家發展責任的地位。

(四) 有關前述公共圖書館履行國家發展責任的相關條文及其轄區的規定由教育和文化部頒布。 


第八節 區域發展責任

(一) 具有區域發展責任之公共圖書館,其目標是為其經營區域內(area of operation)的公共圖書館創造改善活動的有利條件。 區域發展責任的目的是支持公共圖書館的發展和圖書館工作人員的專業能力,以及促進經營區域內之公共圖書館的相互合作。

(二) 具有區域發展責任的公共圖書館應與具有相同責任的其他公共圖書館、具有國家發展責任的公共圖書館,以及其他圖書館合作。

(三) 經地方當局同意,區域發展責任可以分配到一個擁有和區域發展責任相關之多種國家和國際圖書館專業知識、且具備充足資源的公共圖書館。此外,在指定負責區域發展責任的圖書館時應考慮區域結構和語言因素。

(四) 若前述公共圖書館從根本上未能履行區域發展責任,且在糾正後仍未改善,則可以撤銷其肩負區域發展責任的地位。

(五) 有關前述公共圖書館履行區域發展責任的相關條文及其經營區域的規定由教育和文化部頒布。 


第九節 特殊任務 

(一) 經地方當局同意,教育和文化部可以指定任一公共圖書館執行特殊任務,以補充第6(1)條所述的職責,條件是圖書館有足夠的能力執行任務。

(二) 教育和文化部可以撤銷分配給一個公共圖書館的特殊任務,如果該公共圖書館基本上沒有履行該特殊任務,並且不承諾在教育和文化部確定的合理時間內糾正這種情況。


第十節 籌劃公共圖書館運作 

(一) 所有人都可以使用公共圖書館。 

(二) 在雙語市政當局籌劃公共圖書館業務時,應平等考慮兩種語言群體的需求。 在薩米人家園的市鎮,薩米語和芬蘭語人口群體的需要應在平等的基礎上加以考慮。

(三) 除第一和第二小節的規定外,在籌劃圖書館業務時還應考慮到當地語言群體的需要。


第十一節 合作

(一) 公共圖書館與其他公共圖書館、芬蘭國家圖書館,國家寄存圖書館、視障讀者圖書館,以及其他研究圖書館、位於教育機構的圖書館和專門圖書館合作經營和發展其業務。

(二) 出於履行本法所述職責的目的,公共圖書館可以與當局、圖書館領域的參與者、兒童日託中心、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以及其他公司合作。


第十二節 免費提供的服務和圖書館收費 

(一) 使用,借用和預約公共圖書館本身的館藏以及圖書館提供的指導和建議是免費的。 此外,由公共圖書館向具有國家或地區發展責任的圖書館所提出之館際互借是免費的。

(二) 地方當局可能會對逾期還書、未領取預約書,以及在第1小節所述之外的其他服務收取費用。這些費用應是合理的,不得超過市政當局產生的總工作量成本。

(三)  “稅收和費用執行法”(706/2007)陳述了在沒有法院判決的情況下直接執行此類收費是否符合資格的規定。


第十三節 圖書館使用者的義務 

(一) 公共圖書館服務的使用者應在圖書館中以適當的方式行事。 “公共秩序法”(612/2003)適用於擾亂圖書館運作並危害圖書館公共安全的人。

(二) 圖書館使用者應小心處理公共圖書館的館藏和其他財產。


第十四節 圖書館規則 

(一) 地方當局可以為公共圖書館制定規則,以促進圖書館的內部秩序、安全性和吸引力。 圖書館規則可能包含有關圖書館場所和財產使用、借閱和預約館藏、歸還館藏和歸還期限的規定,以及暫停借閱權,暫停圖書館使用和收費的規定。


第十五節 暫停借書權和暫停圖書館使用 

(一) 如果圖書館使用者未能在第14條所述的圖書館規則規定的期限內歸還借來的館藏,或未能支付第12(2)條所述的費用(暫停借閱權),圖書館使用者借閱圖書館資料的權利將被暫停。在該人退回逾期書籍或支付未付款項後立即回復其借書權利。

(二) 如果使用者反覆並嚴重中斷圖書館的營運、危及圖書館的安全、或損壞圖書館財產(即違反第13節的規定),地方當局可以暫停該使用者的圖書館使用權。暫停使用圖書館的最長時間為30天。


第十六節 評鑑

(一) 地方當局應評鑑公共圖書館的運作。 評鑑的目的是確保實現本圖書館法的目標,並支持改善公共圖書館的運作。 評鑑用於監督法定職責的執行和活動的籌劃。

(二) 執行全國性評鑑和參與國際評鑑的工作由教育和文化部負責,由教育與文化部偕同地區國家行政機構負責進行評鑑。 地方當局有義務參加本節所述的評鑑。

(三) 評鑑的主要發現應予以公佈。


第十七節 能力和領導能力 

(一) 公共圖書館應有足夠數量的圖書資訊服務培訓合格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 除非職位性質另有要求,否則具有專業職位的工作人員應具有適當的高等教育學位。

(二) 市級圖書館服務的館長應具有適當的碩士學位、領導技能,並熟練圖書館的職責和運作。 


第十八節 財政

(一) 中央政府轉移予地方政府供作公共圖書館的運營的補助金受“中央政府為基本公共服務轉移補助金予地方政府法 (the Act on Central Government Transfers to Local Government for Basic Public Services”(1704/2009)的管轄。

(二) 在預算所列撥款範圍內,政府得酌情給予地方當局補助,以執行第七節所述的國家發展責任、執行第八節所述的區域發展責任、執行第九節中提到的特殊任務,以及在本法中提到的其他符合“教育和文化財政法”(1705/2009)規定的活動。 對於投資專案和圖書館館舍開發,則根據“自由裁量政府轉移法(Act on Discretionary Government Transfers)”(688/2001)由政府酌情給予補助。教育和文化部是國家提供投資補貼的輔助機構。


第十九節 申訴

(一) 那些對本圖書館法中提到之暫停圖書館使用決定不滿意者可以根據“地方政府法(Local Government Act)”(410/2015)向地方當局提出修改決定的要求。


第二十節 生效 

(一) 本法自2017年1月1日生效。但是,本法第七節和第八節自2018年1月1日生效。

(二) 本法廢除了“圖書館法”(904/1998)。 但是,該法案的第四(2-5)節仍適用於2017年年底。在本法生效之前被任命擔任公職或簽約僱傭關係的人繼續有資格履行其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