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2日 星期三

我個人對公共出借權的看法(加強版)

  1. 完全贊同IFLA對公共出借權的立場與聲明(對作家的文化與社會支持、別壓縮圖書館經費)
  2. 誠摯希望出版界朋友別再把出版銷售量下降和公共圖書館借閱量提升掛勾 (基於對文化創作者的重視,我對公共出借權持正面態度,但兩件事別扯在一起)。
  3. 做好做滿,而不是有做就好。
  4. 補償對象登錄、圖書借閱資料統計、相關資訊系統建置、補償酬金金額計算與複查... 年底出得來?
  5. 試辦很好,除了補償金之外的行政費用,還有別吃到試辦單位的既有人力。
  6. 試辦很好,但在還沒搞清楚實踐公共出借權的眉眉角角前一定要入法?
  7. 文化部的角色在哪裡?
    1. PLR補償機制的建立與運作。
    2. 扶植出版產業是文化部的職責,所以文化部不論對 PLR或其他措施,都應該建立一套機制,讓其他部會 (教育部、財政部或經濟部)來介接,讓扶植出版產業的力量集中。
  8. 當政府在評估後確定要試辦或推動PLR,則圖書館應參與政策制定與實踐。

政策討論與制定不是是非題,而是選擇題,但在答題之前需要申論(by 章忠信老師)。不匆促入法,先試辦再檢討得失,是作家之幸、出版業之幸、圖書館之幸,亦是全民之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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